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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与综合能源服务企业必看!2月绿色低碳领域补贴政策汇总

时间: 2026-03-03 来源: 能碳视界 作者: 打印 字体


2025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2026年经济工作要坚持“双碳”引领,推动全面绿色转型。作为“十五五”时期的开局之年,2026年既是我国实现碳达峰目标的攻坚阶段,也是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窗口期。在此过程中,各地政府的相关补贴政策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不仅为企业绿色转型提供了宝贵的经济支持,更引领着整个社会加速向可持续发展转型。能碳视界根据公开资料不完全整理了2月绿色低碳领域直接补贴政策情况,涉及7个地区,涵盖零碳园区、节能改造、光伏、氢能、新型储能、设备更新、绿色建材等多个领域,以供读者参考:


上海市


支持企业开展能源低碳、生产节能工艺升级和设备改造,按照1000—2000元/吨标煤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推动企业创建绿色工厂,到2028年,新增国家级绿色工厂100家以上。首次评为国家级绿色工厂的,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


安徽省


「 凤阳县」

符合上述产业转型方向的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制造项目,在叠加享受省、市同类奖补政策的基础上,项目开工纳统后给与设备投资额5%奖补,项目投产一个月后给与设备投资额5%奖补,项目投产一年内升为规上企业给与设备投资额10%奖补,原则上累计奖补不超过设备投资额的20%,设备投资额以所开具发票为准,县级奖补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对于服务型企业,在叠加享受省、市同类奖补政策的基础上,给与原则上不超过首个会计年度内开票营业收入额10%的奖补,县级奖补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对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以及首次进入智能光伏试点示范企业名单的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企业,在叠加享受省、市同类奖补政策的基础上,给予最高30万元一次性奖励。


对牵头主导制定(排名第1位)国际、国家(行业)标准的企业,每个标准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50万元。对参与制定(排名第2、3位)国际、国家(行业)标准的企业,每个标准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30万元。


出口产品取得碳足迹核查证书或报告的,予以核查、认证及实际工作支出费用50%奖励,单个企业每年不超过50万元。


对上年度委托第三方开展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编制、评级等业务并获得认证的企业,予以相关服务费用50%奖励,每个企业每年不超过20万元。


广东省


「 深圳市」

对通过验收的近零碳排放区试点项目进行分类资助:区域试点资助300万元;园区试点资助100万元;社区试点资助100万元;校园试点按幼儿园、中小学、高等学校类型分别资助15万元、25万元、50万元;建筑试点按建筑面积分档给予最高100万元资助;企业试点资助50万元。


单个企业同一自然年内,多笔碳排放权融资业务均可申请贴息(申请时对应融资贷款需已结清),年度累计贴息金额不超过100万元;单个企业单次最多可申请3年贴息,3年累计贴息金额不超过300万元。


对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减少污染物排放成效显著的清洁生产审核优秀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


2025—2026年被列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公布的石化、电力、钢铁、建材行业环保设施开放单位及全国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开放单位名单的,给予一次性补贴30万元。


浙江省


「 绍兴市柯桥区」


获得国家级、省级认定的绿色企业(工厂、园区)的,分别奖励50万元、20万元。首次获得省级节水型企业称号的,奖励10万元。当年经验收合格的省级自愿性清洁生产企业,奖励5万元。认定为省级零碳(近零碳)工厂的,奖励200万元;对当年新入选工业和信息化部再生资源综合利用、环保装备等规范公告企业名单,节能降碳节水环保等工艺技术装备目录的,奖励15万元。


对符合碳减排支持工具要求的企业给予0.5%的贴息,单个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30万元。


四川省


对引进和购置设备实施产线升级类单个项目按照不超过项目设备(含软件)投资额的10%,对智改数转类单个项目按照不超过项目设备(含软件)投资额的20%,对节能环保降碳和安全生产类单个项目按照不超过项目固定资产(含软件)投资额的15%,给予最高2000万元支持。


鼓励企业加大产业项目投资,对绿色建材产业链相关企业新竣工投产且新增生产规模2000万元以上的省级重点工业项目,按核定投资额的5%给予激励,单个项目最高给予1000万元。鼓励链主企业围绕供应链稳定、创新链联动,采取专业分工、服务外包、配套招引等多种方式,促进产业链上下游重点企业集聚扎根、提质发展。对首次入选权威500强企业榜单、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国省级专精特新等榜单的绿色建材生产企业,最高给予500万元。


发挥绿色建筑和典型应用案例等项目的载体作用,对绿色建材应用比例较高的建设项目给予最高1000万元资金奖补。


辽宁省


加大对化工行业老旧装置设备更新改造支持力度,统筹安排专项资金,以贷款贴息、担保费补贴、保险保费补贴等多种形式支持企业更新改造,单个企业最高1000万元。


云南省


在制定配套管理办法、明确相关职责,并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允许在非化工园区建设可再生能源电解水制氢。风光制氢一体化项目原则上按风光6:4的比例谋划推动,自项目投产之日起,第一年风光发电允许上网电量不高于总可用发电量的40%,第二年不高于30%,第三年及以后不高于20%。通过公用电网供电的制氢(氨醇)项目,研究建立发电企业减少弃电量与制氢环节消纳电量的利益共享机制。对年产绿氢100吨以上(含100吨)的新能源制氢(氨醇)一体化项目,投产之日起连续三年给予每公斤最高13元补贴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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