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蒙古
2月24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26年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发布。计划指出:“双碳”引领推动全面绿色转型。实施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编制“十五五”碳达峰行动方案,开展工业重点行业能效对标提升和绿电、绿氢、电能替代行动。支持零碳园区存量负荷绿电直连,鼓励更多园区、企业创建国家级零碳园区和零碳工厂。健全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积极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开展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打造“北方绿碳”碳汇品牌,推进呼伦贝尔国家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建设。推广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提高新能源开发利用水平。全力推动沙戈荒基地建设,谋划推动“绿电进京”等新一批沙戈荒基地纳入国家“十五五”规划。加快建设库布其至河北输电通道,推动库布其至江苏、库布其至上海、腾格里至江西输电通道尽快开工,争取库布其至安徽、乌兰布和至浙江输电通道尽快核准,积极推进跨省区绿电交易。研究制定促进新能源消纳若干举措、绿电直连开发建设实施方案,大力推广绿电直连、增量配电网等消纳新模式,拓展零碳园区、绿色算力、绿色氢氨醇等应用场景,推动新增用电量主要由新增新能源发电满足,区内消纳新能源2000亿千瓦时以上。
云南
近日,云南省生态环境厅等14部门印发《云南省碳足迹管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方案提出,聚焦优势产业、传统特色产业和出口导向型特征明显的重点行业,深化碳足迹行业需求调研,根据国家要求和云南实际动态调整更新碳足迹核算重点产品目录清单。根据标准出台情况,鼓励产业链、供应链龙头企业以及省属国有企业率先开展产品碳足迹核算并加强核算结果应用,支持省内行业协会、龙头企业、科研院所等结合工作实践开展碳足迹核算标准实施效果监测评估。鼓励国家级碳达峰试点城市以及省级零碳园区结合产业基础及发展需要开展产品碳足迹核算试点,按年度优选1—2个重点行业或特色产品开展碳足迹核算工作。
鼓励高碳排放企业、外向型企业通过产品碳足迹分析,对标国内国际先进水平,识别生产和流通过程中的能效和碳排放薄弱环节,挖掘节能降碳潜力。推动钢铁、有色金属、化工等传统行业及绿色铝、硅光伏、新能源电池“新三样”产业链主企业根据行业发展水平和自身实际建立产品碳足迹管理制度,带动上下游企业加强碳足迹管理,推动全供应链绿色低碳转型。鼓励将碳足迹管理纳入省级零碳园区建设的评价指标。
呼和浩特
2月24日,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营商环境创优提质行动方案(2026版)》的通知发布。
方案提出,强化企业用电保障。推进500kV“环首府”电网体系建设。“一园一策”制定园区供电方案,通过零碳园区、增量配电网建设和扩大电力中长期交易、绿电交易范围等方式,持续保持电价优势。强化算电协同,提升数据中心绿电使用比例。小微企业及普通用户以低压方式接入的供电工程由电力公司投资建设,城镇范围内高压用户接入工程由供电企业投资建设至用户建筑区规划红线,降低企业接电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