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2月6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发布《山东省公共机构节能改造碳普惠方法学》的通知。《方法学》适用于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等,重点支持可再生能源替代与用能设备升级等实质性工程,旨在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低碳标杆。
碳普惠是针对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的降碳增汇行为,基于碳普惠方法学进行量化,并以商业激励、政策支持和市场交易相结合等方式赋予一定价值的机制。
公共机构是指全部或者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涵盖了党政机关、学校、医院、大型场馆等多种类型。
2021年11月,国管局等四部门印发《深入开展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引领行动促进碳达峰实施方案》,提出“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推动公共机构以适当的方式参与碳排放权交易”,成为推动公共机构碳普惠探索的重要依据。
目前,山东省现有公共机构约3.3万家,2024年能源消费总量约255.75万吨标准煤,碳排放总量约1063.05万吨,节能降碳潜力较大、覆盖人群面广,是践行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助推绿色低碳转型的重要阵地。
《方法学》共八章,包括引言,适用条件,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项目边界、计入期和温室气体排放源,基准线情景,减排量计算,数据来源及监测。其中,第一章阐述方法学对公共机构节能降碳的意义与参考规则;第二章明确了本方法学适用条件;第三章列出了引用的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设备检定规程等规范文件;第四至五章分别列出术语和定义,项目边界、计入期和温室气体排放源;第六至八章规定了基准线情景、项目减排量计算方法、数据来源及监测。
公共机构节能改造碳普惠项目的开发,通常采用“节能效果测量与验证(IPMVP)”国际通行方法,通过对比改造前后能耗数据,结合天气变化、使用强度等因素进行标准化处理,最终计算出真实、准确的减排量。
《方法学》通过引入建筑类型、使用时间、气象条件等关键因素的修正系数,有效剥离使用时间、气候差异等非改造因素对能耗的影响,显著提升了减排量计算的科学性、公平性与可信度。同时,核算框架采用分路径设计,将项目分为“可再生能源替代项目”与“常规节能改造项目” 两类,均以“减少常规能源消耗对应碳排放量”为核心逻辑计算,引入了多维度能耗修正机制与具体的监测管理要求。结合山东公共机构节能改造项目实际运行特征,因项目边界内温室气体泄漏量极小予以忽略,最终简化为“基于实际替代量或节能量的碳排放减少量核算”,兼顾科学性与实操性。
此外,《方法学》还通过免予额外性论证降低了项目开发门槛,同时提供灵活的核定方法以适应不同项目的数据基础条件,确保方法广泛适用、便于落地,有力支持公共机构开展碳普惠实践。
作为山东省首个聚焦公共机构节能改造领域的碳普惠方法学,《方法学》将公共机构用能特性与核证减排量核算逻辑深度结合,科学规范了公共机构实施照明、空调、供暖等节能改造项目所产生的碳减排量核算流程,填补了该领域碳普惠机制的技术空白,为将公共机构的节能行为开发成可量化、可交易的碳普惠项目提供了核心依据,将“节能改造”科学转化为可核算、可交易的“碳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