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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电力二氧化碳排放因子发布!重庆等7省市呈上升趋势!

时间: 2026-01-04 来源: 生态环境部 作者: 打印 字体


近日,生态环境部联合国家统计局、国家能源局正式发布《2023 年电力碳足迹因子数据公告》,包括2023年全国、区域和省级电力平均二氧化碳排放因子,全国电力平均二氧化碳排放因子(不包括市场化交易的非化石能源电量),以及全国化石能源电力二氧化碳排放因子。


碳排放因子,也称为排放系数,是一个量化指标。它表示单位活动或消耗单位燃料所产生的二氧化碳(CO₂)排放量。这些因子为核算电力消费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提供统一参考依据,有助于政府、企业及研究机构更准确地评估与电力消耗相关的碳排放。


公告明确,2023年电力二氧化碳排放因子与2021年、2022年发布的电力二氧化碳排放因子的计算方法和数据来源一致,确保了数据核算的连续性与可比性。


需要注意的是,电力二氧化碳排放因子核算范围仅覆盖火力发电直接排放(如燃煤 / 燃气发电时燃料燃烧产生的 CO₂),仅用于计算外购电力的间接碳排放量(如企业核算自身外购电网电力产生的碳排放,对应温室气体核算中的 “范围二” 排放)。

据温室气体排放报告补充数据表显示,2015年,我国电网的这一排放因子为0.6101kgCO₂/kWh。 2021年12月,生态环境部发布了《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 发电设施(2021年修订版)》(征求意见稿),全国排放因子得到了调整,降低至0.5839kgCO₂/kWh。


 2023年2月,生态环境部发布了《关于做好2023-2025年发电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在这份通知中,明确指出了2022年度全国排放因子为0.5703 kgCO₂/kWh。


2025年12月31日,《关于发布2023年电力二氧化碳排放因子的公告》显示,2023年全国电力平均二氧化碳排放因子为0.5306 kgCO₂/kWh。具体而言,云南、四川、青海依次最低,其中,云南为0.1333kgCO₂/kWh、四川0.1564 kgCO₂/kWh、青海0.1796kgCO₂/kWh。各区域中,西南区域最低为0.2472kgCO₂/kWh。


从全国平均数据分析来看,主要得益于能源结构清洁化转型与煤电效率提升,2021年-2023年,呈现持续下降趋势。



各区域中,东北区域电力碳排放因子下降幅度最大,达14.8%,从2021年的0.6012 kgCO₂/kWh降至2023年的0.5122 kgCO₂/kWh。华北区域下降幅度次之,降幅达10.7%。这也反映了东北和华北在传统火力发电为主的背景下,正在逐步扩大新能源发电规模。西南区域电力碳排放因子则呈现逐年增加的趋势,从2021年的0.2113kgCO₂/kWh增加至2023年的0.2472kgCO₂/kWh,增幅1.7%,这可能主要是由于西南地区水电受雨水匮乏影响。此外,高耗能产业(如电解铝、多晶硅)向西南地区转移加速也是一个不可忽视的原因。


省级层面变化分化明显,反映了各地能源结构调整进度的不同。其中,江西、湖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青海呈现上升趋势。


电力碳足迹因子数据公告首次以国家层面权威文件明确我国电力全生命周期碳排放基准。这一举措不仅填补了国内数据空白,更破解了企业长期依赖国外滞后数据的困境,为产品碳足迹核算、绿色供应链管理提供了统一标准,是我国 “双碳” 工作从宏观推进向精细化落地的关键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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