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政部日前提前下达多项2026年污染防治资金预算,涉及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农村环境整治、土壤污染防治方面,并下达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专项资金。此前,财政部已提前下达2026年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预算和海洋生态保护修复资金预算,共计74.6亿元。
本轮下达的污染防治相关资金共计约528.42亿元,其中,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约为243.62亿元;水污染防治资金为188亿元,其中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项目奖补资金为40亿元;农村环境整治资金为29.6亿元;土壤污染防治资金为32.2亿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专项资金35亿元。
在大气污染防治资金预算方面,财政部还特别提出,为确保农村地区清洁取暖长效运营,有关省已明确补贴政策的,要按规定及时将补贴拨付到位;拟出台补贴政策,或需进一步完善的,要充分考虑本地区实际运行、农村居民实际收入水平、财政承受能力和可持续发展等情况,精准施策,并向农村困难群体倾斜。
在资金预算下达通知中,财政部要求各地根据点任务,尽快将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并于收到补助资金后4个月内将拟支持项目报生态环境部备案。各地要落实工作责任,加快推动项目实施,确保项目实施进度和实施效果符合要求。对已从中央基建投资等其他渠道获得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纳入本次污染防治资金支持范围。
各地应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有关要求,完善绩效目标管理,科学填报区域绩效目标申报表,及时报财政部和生态环境部,做好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请参照中央财政做法,将确定的省级绩效目标及时对下分解,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财政部提出,相关资金应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各级财政部门要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及时接收登录预算指标,并保持“追踪”标识不变,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强日常监管,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