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湖北省发改委、华中能源监管局、湖北省能源局发布关于湖北电力现货市场转正式运行的通知。经湖北省人民政府同意,并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备案,决定自即日起,湖北电力现货市场转入正式运行。
文件明确,2024年4月,湖北电力现货市场启动第二轮长周期结算试运行。截至2025年6月,现货市场已连续运行一年以上,经历了迎峰度夏、度冬及重要节假日、重要活动保电等不同场景检验,整体运行平稳有序。现货市场运行以来,充分发挥了保障电力供应、稳定用电成本、促进低碳转型等关键作用,有力支撑了湖北经济社会发展。
2025年4月,省能源局委托电规总院作为第三方机构对湖北电力现货市场进行评估。评估意见认为,湖北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现货市场规则体系健全,技术支持系统校验、市场建设合规性等方面满足市场连续运行要求,市场运营机构基础保障制度健全,市场风险总体可控,满足试运行转正式运行条件。自即日起,湖北电力现货市场转入正式运行。
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此前发布的《关于全面加快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工作的通知》指出,湖北电力现货市场要在2025年6月底前、浙江电力现货市场要在2025年底前转入正式运行,安徽、陕西力争在2026年6月底前转入正式运行。2025年底前,福建、四川、辽宁、重庆、湖南、宁夏、江苏、河北南网、江西、河南、上海、吉林、黑龙江、新疆、蒙东、青海要启动现货市场连续结算试运行。南方区域电力现货市场要启动连续结算试运行,京津冀电力市场要创造条件启动模拟试运行,省间现货市场要实现发电企业参与省间现货购电,并加紧研究售电公司、电力用户直接参与省间现货交易的机制。2025年底前基本实现电力现货市场全覆盖,全面开展连续结算运行,充分发挥现货市场发现价格、调节供需的关键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