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山东省发改委、工信厅、能源局联合印发《山东省零碳园区建设方案》的通知,加强零碳园区绿色能源供给体系建设和改革创新,推动园区供用能模式变革。
根据文件,拟优选具备条件、降碳基础较好的园区建设零碳园区,按要求编制建设方案,扎实推动零碳园区建设,到2027年,全省建成15个左右省级零碳园区,相关园区技术路径基本清晰、配套制度基本健全,总结推广建设经验,形成示范带动效应。到2030年,建成一批省级零碳园区,为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发挥关键作用。
其中,重点内容如下:
零碳园区建设
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电力替代:大力发展“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持续推进园区绿电按照新能源就地就近消纳、绿电交易、分布式自发自用和虚拟电厂等模式规模化发展。推进构网型新能源、长时间尺度功率预测等新技术应用。
提高绿色能源利用水平:支持园区充分利用闲置资源、空间,因地制宜发展核能供热、光热、地热、生物质能等热能资源。
构建绿电输配网络:发展新能源就地消纳模式,因地制宜探索应用先进电网技术。试点建设构网型、孤网运行、自备性质的可再生能源综合利用工程。支持具备建设条件并符合相关政策的园区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应建尽建。
加强需求侧资源调控能力:拓宽需求响应主体范围,鼓励园区发展具有充放电能力的需求响应主体,支持园区采取尖峰电价等手段引导电力用户调整用电行为。
有序推进储能项目建设:支持零碳园区探索发展新型储能,积极推进储电、相变材料储热等储能方式应用,因地制宜发展锂电池、液流电池、压缩空气、氢能、飞轮等先进储能技术。
培育绿色低碳高端产业:积极发展“以绿制绿”模式,探索新兴产业低碳发展和传统产业深度脱碳路径。谋划布局有绿电需求的数据中心和算力中心,新能源汽车等先进制造业,氢氨、新型储能等新能源新材料产业,生物制造等产业发展。
持续推动园区建筑低碳降碳:园区内新建民用建筑按照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标准设计建造,工业建筑按照二星级以上绿色工业建筑设计建造。
提高园区绿色交通物流水平:完善园区“物流+交通+人流”绿色出行体系。推进园区新建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和既有交通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完善园区充电桩、换电站、加氢(醇)站等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鼓励车网互动技术应用。
强化园区碳汇和碳综合利用能力:引导园区根据产业特点建设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项目,支持低成本二氧化碳富集、工业生产过程中二氧化碳多元协同捕集、碳捕集利用与工业过程耦合等技术综合应用。
构建园区绿色智能管理系统。推动园区与大数据、人工智能、5G通信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深度融合,建设可预测用电负荷、实时监控和调配园区能源系统的智能管理平台。
在指标体系方面,核心指标为单位能耗碳排放,引导指标(一类)为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70%以上、储能容量大于日均用电量的8%等6个;引导指标(二类)则要求可利用建筑屋顶光伏覆盖率不低于70%、园区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面积大于2.5万平方米等8个。其中,核心指标为必达目标,一类指标为必选指标,二类指标为8选4。
此外,同日,贵州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能源局关于组织申报国家级零碳园区的通知发布。通知表示,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关于开展零碳园区建设的通知》要求,将开展首批国家级零碳园区建设遴选工作。请对照要求,认真组织符合要求的园区申报,每个市(州)申报园区原则上不超过2个,需8月14日前报送。省发展改革委将会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能源局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查,遴选2个园区上报国家,余下的择优纳入省级零碳园区建设备选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