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行业新闻 > 发钱了 | 6月绿色低碳领域补贴政策盘点来袭!

发钱了 | 6月绿色低碳领域补贴政策盘点来袭!

时间: 2025-07-01 来源: 能碳视界 作者: 打印 字体


2025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在此过程中,各地政府的相关补贴政策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不仅为企业绿色转型提供了宝贵的经济支持,更引领着整个社会加速向可持续发展转型。能碳视界根据公开资料整理了6月绿色低碳领域相关补贴政策情况,以供读者参考:



浙江省


「 杭州市富阳区 」

2025年7月1日-2026年2月28日期间,在电力紧张时段(具体以省、市能源主管部门要求为准,不含需求响应时段),对由市负荷管理中心统一调度,在规定的时段顶峰放电的用户侧储能、V2G充电场站、电动汽车换电场站,给予不超过2元/千瓦时的顶峰放电补贴(单个储能电站、V2G充电场站、电动汽车换电场站按调度指令放电累计超过1000千瓦时起补)。


「 温州市 」

根据市级指令在规定时段内使用电化学储能顶峰放电的工业企业用户,给予1元/千瓦时的补贴。


「 宁波市前湾新区 」

虚拟电厂根据上级邀约、调度指令及杭湾供电公司自发邀约等,按照协议约定响应方式,在响应下达时段内有效响应,有市场出清补贴价格的在浙江省电力交易平台成交价格基础上新区财政另外补2元/千瓦时,区域自发邀约响应补贴单价为2元/千瓦时。补贴金额上限为120万元。


对参与聚合调控落实响应的储能聚合商项目进行补贴,响应电量按照1元/千瓦时进行补贴,补贴电量以杭湾供电公司数字化管控平台的客观数据为依据,对与供电公司数字化平台等有竞价功能的单位,按竞价给予0.5-2元/千瓦时的补贴,补贴金额上限为10万元。


「 瑞安市 」

根据瑞安市有序高效用电工作协调小组指令在规定时段内使用电化学储能顶峰放电的工业企业用户,给予1元/千瓦时的补贴。


「 丽水市景宁畲族自治县 」

按照企业在虚拟电厂负荷调控期间,实际平均响应负荷给与补贴,补贴标准为1元/千瓦,如执行时段内应补贴总额超过上限,则补贴标准同比例下降。


按照分布式光伏调控期间,实际有效响应负荷给与补贴,补贴标准为0.5元/千瓦,如执行时段内应补贴总额超过上限,则补贴标准同比例下降。


对纳入微电网群的电网侧储能,在微电网平衡或离网模式下,为满足微电网区域电力供应,由微电网能量管理系统统一控制的峰电时段充电电量给予0.58元/千瓦时的经济补贴。


「 舟山群岛新区六横 」

鼓励企业绿色化发展,积极创建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对成功创建国家、省、市级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的,分别给予一次性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


鼓励开展清洁能源制氢、储能、厂区氢能车辆应用等一体化示范场景应用,对企业发生设计研发、制氢设备、厂区氢能源车辆购置、租赁等费用给予30%,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补助。对六横生产的氢能系统达到示范应用条件的,按生产销售的氢燃料电池额定功率给予6000元/千瓦补助(此项补助年度累计金额不超过600万元)。加大扶持氢能充装主体,按氢能充装主体全年累计车辆加氢量给予一定补助,全年累计不超过3万kg的,按40元/kg给予补助,全年累计超过3万kg的,超过部分按25元/kg给予补助。


广东省


「 广州市」

支持V2G试点项目单位购置或投资更新V2G桩以及大功率V2G设施(含双向换电站),推动V2G设施用户、聚合商参与本地虚拟电厂建设运营,每年安排不超过3000万元给予奖励,其中:对购置或投资更新V2G设施(平台)的企业或用户按不超过投资额的50%给予建设补贴,对V2G设施放电量按不超过5元/千瓦时给予奖励,奖补资金总额不超过2000万元;给予有功功率需求响应补贴(按不高于3.5元/千瓦时)、无功功率需求响应补贴(按不高于0.12元/千乏时)、建设有技术支持系统并具备分钟级实时调节能力的虚拟电厂备用容量补贴(按不高于0.01元/千瓦·时),奖补资金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 惠州市」

对年度工业产值10亿元(含)以上,且工业产值增速10%(含)以上的新型储能制造企业,按上一年度生产性用电量每千瓦时给予0.1元奖励,单个企业年度奖励额度不超过300万元。若企业年度核定奖励额度小于300万元的,则按照核定奖励金额给予补贴;若企业年度核定奖励额度大于或等于300万元,则按照最高300万元给予补贴。


「 东莞市」

对获得国家级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无废企业”典型案例、重点用能行业能效“领跑者”、绿色数据中心等称号的企业,给予一次性最高30万元奖励。


对获得国家级绿色工业园区、无废园区等称号的工业园区,给予一次性最高60万元奖励。


江苏省


「 常州市」

对列入常州市近零碳园区试点计划的园区,给予每家50万元的一次性建设补助;完成试点创建并通过验收的近零碳示范园区,给予每家最高50万元的示范奖补。


「 无锡市」

市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零碳园区、零碳工厂建设情况、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完成情况、省级以上绿色低碳相关创新平台(工程中心、重点实验室、新研机构等)建设情况进行绩效评价,按照绩效评价结果,市级以“拨改转”方式给予最高500万元的奖励,可与特色产业园奖补政策重复享受,具体细则另行制定。


天津市


「 滨海高新区」

对在各类先进电池、风电风热、光伏光热、氢能、生物质能、海洋能和地热能,以及各类型的新型材料、电力电气、能源开采、绿色低碳产品及未来产业细分赛道落地产业化项目或小试中试、测试验证平台且实际固定资产投资在2000万(含)以上的企业,按实际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5%,给予年度最高1亿元的支持。对通过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收入增速连续两年20%以上或上一年当年增长50%,予以研发经费最高20%的支持,每年不超过200万元。对通过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上年收入增速20%以上,予以研发经费最高20%的支持,每年不超过400万元。


支持企业开展产品碳足迹认证、低碳工厂、零碳工厂及ESG认证评级等工作,对取得相关核查证书或报告的,给予核查、认证及相关服务费用50%支持,每个企业每年不超过3万元。


鼓励企业实施低碳工厂、零碳工厂建设、改造项目,对低碳工厂、零碳工厂改造项目新增投资超5000万元的项目,高新区按项目执行情况予以30%的贷款贴息奖励,最多不超过300万元。


重庆市


「 黔江高新区」

对实施技术改造后,获批国家级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能效领跑者、水效领跑者的企业,给予一次性50万元/个奖励;获批重庆市绿色工厂、能效领跑者、水效领跑者、数字化车间的企业,给予一次性20万元/个奖励。


安徽省


虚拟电厂削峰响应补偿价格3元/千瓦时,填谷响应补偿价格1.5元/千瓦时。


福建省


「 泉州市」

鼓励工业企业开展节能技术改造,实施余热余压利用、低效设备更新改造、能量系统优化提升等节能技改项目,对项目年节能量在300吨标准煤及以上的节能技改项目,按项目年节能量最高给予每吨标准煤500元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50万元。


对获评国家级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标准企业,在省级奖励的基础上,分别给予20万元配套奖励。对获评国家级绿色工业园区的单位给予20万元奖励。对获评省级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绿色工业园区的单位分别给予10万元奖励。


对符合工信部资源综合利用行业及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的企业,在省级奖励的基础上,给予10万元配套奖励。


对获评国家级能效“领跑者”标杆、国家级水效“领跑者”标杆、省级能效“领跑者”标杆的企业,在省级奖励的基础上,分别给予15万元、15万元、10万元配套奖励。


鼓励机关、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创建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对获评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的单位,给予每家5万元奖励。


湖北省


「 中部地区」

支持以高端化跃升、数字化改造、绿色化转型、安全化提升为主要内容的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项目,单个项目最高支持1000万元。


返回列表

下一篇: 南方电改破壁十年:我国首个多省区同台竞价的电力现货市场进入常态化运行

© China Energy and Environmental Service Industry Alliance 能源环境服务产业联盟 京ICP备18013713号-2 技术支持:北京广元科技有限公司

邮箱:eesia@eesia.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