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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印发!事关水泥、焦化两大行业超低排放

时间: 2024-01-22 来源: 中证网 作者: 刘杨 打印 字体

1月19日,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推进实施水泥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和《关于推进实施焦化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


《关于推进实施水泥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明确,推动实施水泥熟料生产企业(不含矿山)和独立粉磨站(含生产特种水泥、协同处置固废的水泥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到2025年底前,重点区域取得明显进展,力争50%水泥熟料产能完成改造,区域内大型国有企业集团基本完成有组织、无组织超低排放改造;到2028年底前,重点区域水泥熟料生产企业基本完成改造,全国力争80%水泥熟料产能完成改造。


《关于推进实施焦化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指出,推动实施焦化企业(含半焦生产)超低排放改造。到2025年底前,重点区域力争60%焦化产能完成改造;到2028年底前,重点区域焦化企业基本完成改造,全国力争80%焦化产能完成改造。已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钢焦联合企业,要对标对表、查缺补漏,确保焦化工序按期达到意见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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