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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做好2024年省级重点工业节能改造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24-02-21 来源: 龙岩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作者: 打印 字体
发文机关 龙岩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文字号 龙工信能源〔2024〕2号
成文日期 2024-02-20
发布日期2024-02-21
发布网站

http://gxj.longyan.gov.cn


龙岩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做好2024年省级重点工业节能改造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工信科技局、龙岩高新区(经开区)经发局:


为做好2024年省重点工业节能改造项目入库申报工作,现将《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4年省级重点工业节能改造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闽工信函节能〔2024〕77号)转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组织落实:


一、申报入库项目须符合省文件要求的范围和条件,包含2023年已建成但未入库项目、2024年在建和拟开工建设项目,相关项目按省文件要求的流程申报。


二、节能改造项目支持对象为重点用能工业企业(不含能源企业)。支持工业企业采取自主投资、合同能源管理、工程项目总包建设营运等多种方式实施低效设备更新改造、能效水平提升等节能改造项目。


三、工业企业利用厂区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优化企业传统用能结构等可再生能源绿色化改造项目,消纳自发可再生能源的能耗量视同企业节能改造节能量,需满足项目改造实施主体为重点用能工业企业的条件(以改造项目核准或备案表为准)。


四、申报单位提交材料清单(无需纸质材料,仅提供可编辑电子档和加盖公章后的PDF扫描文件):


1.《2024年福建省重点工业节能改造项目申报表》(含项目真实性承诺);


2.《2024年度福建省节能技术改造项目汇总表》;


3.《改造项目核准或备案表》;


4.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还需另外提供合作协议及其他必要的佐证材料。


五、各县(市、区)工信科技局、龙岩高新区(经开区)经发局应按要求对申报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现场核实项目情况后,将符合条件的项目汇总上报。已列入省重点节能改造项目库且2024年仍在建的项目,经与项目实施单位核实后填报汇总表一并上报,结转列入2024年省重点节能改造项目。


六、省级节能和循环经济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对入库项目予以支持,请各县(市、区)工信科技局、龙岩高新区(经开区)经发局重视项目入库申报工作,抓紧组织项目实施,按要求做好项目跟踪、监管和服务工作。




附件:《龙岩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做好2024年省级重点工业节能改造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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