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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七部门关于印发“机器人+”应用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 2023-01-19 来源: 工业和信息部 作者: 打印 字体
发文机关 工业和信息化部 教育部 公安部 民政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农业农村部 卫生健康委 应急部 市场监管总局 能源局 国防科工局 邮政局 矿山安监局 药监局
发文字号 工信部联通装〔2022〕187号
成文日期 2023-01-18
发布日期 2023-01-19
发布网站

http://www.gov.cn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七部门关于印发“机器人+”应用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教育、公安、民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市场监管、能源、邮政、药监、矿山安全监管、煤炭行业主管部门,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各省级局:


现将《“机器人+”应用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工业和信息化部


教育部


公安部


民政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农业农村部


卫生健康委


应急部


市场监管总局


能源局


国防科工局


邮政局


矿山安监局


药监局


2023年1月18日




附件:《“机器人+”应用行动实施方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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