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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办实事清单的通知

时间: 2021-11-19 来源: 国家发展改革委 作者: 国家发展改革委 打印 字体
发文机关国家发展改革委
发文字号工信部企业〔2021〕170号
成文日期2021-11-19
发布日期2021-11-19
发布网站

https://www.gov.cn/


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办实事清单的通知

工信部企业〔2021〕17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教育部,民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


《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办实事清单》已经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并分别于2021年底、2022年底将落实情况报送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6日




附件:《关于印发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办实事清单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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