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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钢铁/焦化、现代煤化工、石化、火电四个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的通知

时间: 2022-12-14 来源: 生态环境部 作者: 打印 字体
发文机关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发文字号 环办环评〔2022〕31号
成文日期 2022-12-02
发布日期2022-12-14
发布网站

https://www.mee.gov.cn/


关于印发钢铁/焦化、现代煤化工、石化、火电四个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


为加强重大项目环评审批服务保障,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我部组织编制了钢铁/焦化、现代煤化工、石化、火电等四个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替代《关于规范火电等七个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通知》(环办〔2015〕112号)和《关于印发〈现代煤化工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试行)〉的通知》(环办〔2015〕111号)中的“钢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试行)”“现代煤化工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试行)”“石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试行)”“火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附件:《关于印发钢铁焦化、现代煤化工、石化、火电四个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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