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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深化储能和调峰机制改革 实现储能和调峰的成本回收

时间: 2020-07-16 来源: 中新经纬 作者: 中新经纬 打印 字体

据国家发改委网站14日消息,7月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召开全国电视电话会议,安排部署2020年能源迎峰度夏工作。会议强调,深化储能和调峰机制改革,明确电源侧、电网侧、用户侧储能责任的共担机制,结合电力交易改革开展试点,通过灵活的市场化机制实现储能和调峰的成本回收。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连维良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国家能源局副局长刘宝华提出工作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赵辰昕副秘书长主持会议,国家电网公司负责同志和相关省份人民政府联系工作的副秘书长就有关工作发言。


会议认为,受疫情期间用电需求增速大幅变化、汛期来水较常年偏多、国际能源价格大幅波动等因素影响,迎峰度夏期间能源供应有充分保障,但需要重视一些风险和不确定性。


会议要求,各地各有关方面充分认识今年能源迎峰度夏面临的新情况、新形势,重点在改革、增储、安全上下功夫,以改革保供应,以增储保供应,以安全保供应。 


会议强调,电力保供方面,一是深化电力交易改革,全面推动签订电力中长期合同,加快推动电力现货交易的结算试运行,市场化方式推动电力峰谷分时交易,增加现货市场申报价段数,鼓励更多辅助服务纳入电力交易。二是深化发用电计划改革,研究制定优先发电优先购电计划与市场化交易衔接方案,分省逐步试点,推动发电侧有序放开。三是深化增量配电业务改革,创新对用户的延伸服务,探索增量配电企业运营模式,明确调度规则,保障有序、安全运行。四是深化储能和调峰机制改革,明确电源侧、电网侧、用户侧储能责任的共担机制,结合电力交易改革开展试点,通过灵活的市场化机制实现储能和调峰的成本回收。五是深化清洁能源消纳改革,落实保障性消纳制度,区分规划内和规划外项目分类完善消纳方案,引导清洁能源有序发展。


会议强调,煤炭保供方面,一是深化煤炭中长期合同制度改革,进一步提高合同签约比例,充分利用信用手段加强履约监管。二是深化煤炭储备制度改革,将煤炭储备责任与煤炭生产、消费、进口相结合,全力提高煤炭储备能力。三是深化煤炭交易制度改革,有效发挥全国煤炭交易中心作用,促进形成统一规范的全国煤炭交易市场。四是强化重点区域协同保供,推动建立煤炭主产省份与主要消费地区的协同保供机制,形成跨区域保供稳价的长期战略合作关系。 


会议强调,天然气保供方面,一是深化天然气管网体制改革,按照“X+1+X”的改革总方案和目标,推进上游资源多主体多渠道供应,加快形成“全国一张网”,形成下游销售市场充分竞争的格局。二是深化天然气合同签约改革,各地和相关企业要尽快完成全年和供暖季合同签订工作,上游供气企业要按照基准门站价格对各地居民气量应保尽保,对“煤改气”等居民用气全额保障。三是加快推进储气设施建设,各地和相关企业要高度重视,加强统筹规划布局,科学加快储气设施建设进度,确保完成既定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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