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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做好水泥和焦化企业超低排放评估监测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时间: 2023-11-24 来源: 生态环境部 作者: 打印 字体
发文机关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发文字号 环办便函〔2023〕406号
成文日期 2023-11-23
发布日期2023-11-24
发布网站

https://www.mee.gov.cn


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做好水泥和焦化企业超低排放评估监测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等有关要求,做好水泥和焦化企业超低排放评估监测工作,我部组织编制了《关于做好水泥和焦化企业超低排放评估监测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可登录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请书面反馈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电子文档请同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4日。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王宇航

电话:(010)65645610

邮箱:dqsxmc@mee.gov.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邮编:100006
































































附件:《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做好水泥和焦化企业超低排放评估监测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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